2019年资中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发布时间: 2020-01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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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体情况
2019年,我局认真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加强政务信息管理,将应公开的内容及时网上公布。并时时跟进更新,全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,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五十条规定及《资中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(资中府办发〔2019〕57号)等文件要求梳理。本报告全文在“中国资中”门户网站(www.zizhong.gov.cn)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”专栏公布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可与资中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(地址:资中县水南镇凤翔东路2号,邮编:641200,联系电话:0832-5952616)。
(一)重点公开信息内容。
概况(领导简介及分工、部门机构职能)、文件(政策文件)、动态(工作动态、公示公告)、财政(预决算及“三公”经费)、其他(重大项目、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)等栏目。
(二)公开形式。主动公开信息工作,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,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信息:一是通过资中县邮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;二是在办公区域设置信息公开栏,为群众、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;三是印制宣传手册及宣传单向公众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。
(三)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
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(四)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
2019年,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截至2019年12月31日,我局在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45条,概况类信息更新1条,政策文件1条,工作动态类36条,公示公告4条,财政类2条,其他1条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今年,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,主要表现在:一是标准还不够高,内容还不够全面,不够规范等情况;二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,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;三是信息更新不及时,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。
(二)工作中改进的措施
1、建立工作机制,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,及时更新信息内容、提高信息质量,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、及时、丰富的服务。
2、积极参加各类政务新媒体相关的培训,主动向做得较好的单位进行请教学习,以提高政务公开业务素质。
3、创新工作形式,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。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,拓宽政务公开渠道,通过发布政务信息、与公众互动交流,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
2019年,我局认真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加强政务信息管理,将应公开的内容及时网上公布。并时时跟进更新,全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,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五十条规定及《资中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(资中府办发〔2019〕57号)等文件要求梳理。本报告全文在“中国资中”门户网站(www.zizhong.gov.cn)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”专栏公布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可与资中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(地址:资中县水南镇凤翔东路2号,邮编:641200,联系电话:0832-5952616)。
(一)重点公开信息内容。
概况(领导简介及分工、部门机构职能)、文件(政策文件)、动态(工作动态、公示公告)、财政(预决算及“三公”经费)、其他(重大项目、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)等栏目。
(二)公开形式。主动公开信息工作,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,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信息:一是通过资中县邮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;二是在办公区域设置信息公开栏,为群众、企业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;三是印制宣传手册及宣传单向公众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。
(三)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
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(四)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
2019年,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。
截至2019年12月31日,我局在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45条,概况类信息更新1条,政策文件1条,工作动态类36条,公示公告4条,财政类2条,其他1条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新 制作数量 | 本年新 公开数量 | 对外公开总数量 | |
规章 | 0 | 0 | 0 | |
规范性文件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处理决定数量 | |
行政许可 | 0 | 0 | 0 | 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处理决定数量 | |
行政处罚 | 0 | 0 | 0 | |
行政强制 | 0 | 0 | 0 | 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| 本年增/减 | |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 0 | 0 | ||
第二十条第(九)项 | ||||
信息内容 | 采购项目数量 | 采购总金额 | ||
政府集中采购 | 0 | 0 | ||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 申请人情况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组织 | 总计 | |||||||
商业企业 | 科研机构 | 社会公益组织 | 法律服务机构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 (一)予以公开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三)不予公开 | 1.属于国家秘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四)无法提供 | 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五)不予处理 | 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重复申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六)其他处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七)总计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行政复议 | 行政诉讼 | |||||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 复议后起诉 | 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||||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今年,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,主要表现在:一是标准还不够高,内容还不够全面,不够规范等情况;二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,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;三是信息更新不及时,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。
(二)工作中改进的措施
1、建立工作机制,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,及时更新信息内容、提高信息质量,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、及时、丰富的服务。
2、积极参加各类政务新媒体相关的培训,主动向做得较好的单位进行请教学习,以提高政务公开业务素质。
3、创新工作形式,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。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,拓宽政务公开渠道,通过发布政务信息、与公众互动交流,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