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,明晰河湖管理职责,保护河湖生态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、《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》(川总河长办发〔2018 〕3号)等文件要求,五风溪、鱼溪、铜马桥沟等12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。现将有关划界结果公告如下:
五风溪管理范围为满足防洪标准的10年一遇的洪水位与山丘体形成的水域、滩地及河道行洪区。
鱼溪管理范围为满足防洪标准的10年一遇的洪水位与山丘体形成的水域、滩地及河道行洪区。
朱家河管理范围为满足防洪标准的10年一遇的洪水位与山丘体形成的水域、滩地及河道行洪区。
徐堰河管理范围为满足防洪标准的10年一遇的洪水位与山丘体形成的水域、滩地及河道行洪区。
罗汉沟管理范围为满足防洪标准的10年一遇的洪水位与山丘体形成的水域、滩地及河道行洪区。
白鹤河管理范围为满足防洪标准的10年一遇的洪水位与山丘体形成的水域、滩地及河道行洪区。
亭溪管理范围为满足防洪标准的10年一遇的洪水位与山丘体形成的水域、滩地及河道行洪区。河道内水库区域按照水库校核洪水位形成的水域。
双堡沟管理范围为满足防洪标准的10年一遇的洪水位与山丘体形成的水域、滩地及河道行洪区。
大佛寺河管理范围为满足防洪标准的10年一遇的洪水位与山丘体形成的水域、滩地及河道行洪区。河道内水库区域按照水库校核洪水位形成的水域。
太平河管理范围为满足防洪标准的10年一遇的洪水位与山丘体形成的水域、滩地及河道行洪区。
桂溪管理范围为满足防洪标准的10年一遇的洪水位与山丘体形成的水域、滩地及河道行洪区。
铜马桥沟管理范围为满足防洪标准的10年一遇的洪水位与山丘体形成的水域、滩地及河道行洪区。河道内水库区域按照水库校核洪水位形成的水域。
特此公告
资中县人民政府
2020年11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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